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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中心组学习深化高教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
责任编辑:曹启娥   发布时间:2017-04-17 09:24:59  访问次数:

4月12日下午,我校在办公楼A515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,传达深化高等教育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《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全体校领导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。校党委书记戚世钧主持学习会。

4月6日下午,教育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,传达学习《意见》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作总体部署。教育部党组书记、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。我校校长张元、常务副校长赵豫林在河南分会场参加会议。

赵豫林首先介绍了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、目的和概况。指出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《意见》突出了问题导向,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措施,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。认为《意见》的鲜明特点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:一是规格高,经国务院同意五部委联合下发;二是符合高校实际、接地气;三是含金量高、涉及的都是高校核心问题;四是力度大、一步到位;五是文字简洁,开门见山;六是传达部署迅速。赵豫林逐条领学了《意见》的二十条内容。

张元传达了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的讲话精神,指出《意见》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、编制、岗位、进人用人、职称评审、薪酬分配、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,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,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。同时,高校也要向院系、科研团队、领军人物放权。

戚世钧指出,《意见》为高校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,听了很受教育和鼓舞。他强调:一、要提高思想认识。深化高等教育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,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,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必然要求,要把深化高等教育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。二、强化学习宣传。全校各个处级中心组都要认真学习《意见》精神,适应新形势、新要求,形成思想共识。三、切实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。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、领会、消化《意见》精神。这次改革以政府和管理机构为主,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连,学校要有应对之策,要研究如何接“权”,怎样管好“权”。加强组织领导,密切关注省里文件,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谋划好我校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的具体办法,制定配套文件,目前有关工作可按照《意见》精神推进。要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创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良好环境。(党委宣传部 曹启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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